第41章

3个月前 作者: 何处东洲
    当恶魔出现,切忌直视恶魔,因为恶魔讨厌被人看见,恶魔讨厌丑陋的眼睛。这是如若不幸和恶魔处在同一空间时,必须遵守的一定之规。在场所有人都谨记在心,只是恭恭敬敬地站起身,致礼问候这位百里家的现任家主,却不敢掀起眼皮多打量他一眼。哪怕他们的好奇心快要膨胀到爆.炸。“嗒。”“嗒。”“嗒。”安静空旷的宴会厅,轻轻响起皮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的声音。脚步声每响一下,在座所有人的后槽牙就酸一下,连头发都要一根根竖起来了。几乎每个人的眼前,都像走马灯一样跑着生平看过的所有恐怖片的画面。脚步声在楚夭寻身边停下。又是比死亡更难捱的寂静。“叮。”清脆的,餐具与瓷盘相碰的轻响。随之响起的,是低悦醇厚得宛如大提琴鸣奏的男声。“先吃点东西。”……众人倒吸一口凉气。这算什么意思?最后的晚餐?让那可怜的小瞎子吃饱了好上路?有几个嘉宾快被该死的好奇心折磨疯了,壮着胆子抬眼偷觑过去,彻底惊住了。只见一个苍白到极点、也俊美到极点的男人,正像任何一位忠诚的执事那样,以腰身挺直、单膝屈地的姿势,半跪在那漂亮的小瞎子面前。他摘下手套,露出一双宛如白蜡精雕艺术品般的手,然后拿过玻璃杯倒了一杯果汁,轻轻放到楚夭寻的手边。恶魔的一举一动都是那么呵护体贴,还十分赏心悦目,令人一不留神就差点沉溺进这份温柔。可围坐在桌边的人,都一个个露出呆若木鸡的表情,仿佛连大脑都停止了运转。传说中的恶魔怎么可能对那个小瞎子那个谦恭顺从,这种异常行为简直更加令人毛骨悚然。其实,但凡换一个男人,发生现在这种情况都还有办法去解释。毕竟小瞎子生得那么漂亮,说不定就是一只金屋藏娇的小雀儿,这会儿正使了性子要饲主去哄。哪怕不是,能跪在他脚边,欣赏他轻嗔薄怒的楚楚之色,也是一件格外享受的事。可百里明根本就不是这样的人。大概恶魔眼中,人类都毫无区别,反正再漂亮的美人对他而言,都有如粪土一般。简而言之,恐人。最出名的案例,就是一个以美貌著称的明星,想方设法弄到百里明下榻的酒店房间号,满心以为能靠美色拿下他。谁知百里明眼皮都没抬一下,就让一群“黑山羊”把人打包严实隔空投掷了出去,丝毫没有怜香惜玉之情。更匪夷所思的是,百里明还冷嗤一声,说就凭这双眼,也有资格看自己。可明明这个明星身上,生得最好的便是那双桃花眼。自此,很多人怀疑,百里明可能并不是真的不爱美人,而是眼光高到变态,尤其是对美人的眼睛。至于这小瞎子嘛……几个嘉宾暗自叹气,模样再美,也是个残疾,盲人怎么可能有一双美人眼。但小瞎子犹不知死活,甚至还颤颤低语:“小明……我还可以这样叫你吗?”此话一出,众人尽皆倒吸一口凉气。小小小小小明?谁是小明?哪个小明?他在喊谁小明?恶魔名字不可直呼,他不光连名带姓地叫,甚至还给恶魔起了昵称?他是在做应用题吗!“嗯。”百里明竟然还应了。接下来,楚夭寻的举动更是大不敬,他一把攥住百里明的衣襟,用力将他扯向自己,秀气的鼻翼微微翕动,似是在嗅男人身上的气息。尔后,他松开手,踉跄着往后退了几步。颤抖的手背碰上桌边的玻璃杯,一片冰凉。他拿起那杯果汁,泼向了百里明。酸甜清新的柳橙香在空气里弥漫开来。有两个嘉宾尖叫一声,终于吓晕过去了。这是在干什么!这就是一杯果汁,又不是驱魔圣水!然而下一刻,众人的恐惧极限又被刷新。被泼了一身果汁的百里明非但没生气,反而屈尊蹲下身,从口袋里取出手帕,小心地擦去了楚夭寻鞋面上的水珠。那样郑重又珍重的神情,仿佛天底下再没比男孩的鞋尖沾到了水更重要的事情。楚夭寻踢开他的手,一旋身就跑了出去。百里明三步并上两步去追,明明人高腿长,几步就能追上,可还是控制着一臂之遥的距离。楚夭寻连盲棍都没拿,只是拔足狂奔,这里是陌生的环境,他随时会撞到,会摔倒,头破血流,遍体鳞伤,可眼下他什么都不在乎了,跑!他就是要跑,跑得越远越好。不然的话……脚尖不知绊到了什么,他整个人像断了线的风筝,向前软倒下去。腰腹被及时揽住,像烧红的烙铁一般坚硬炽烫的手臂,稍微一用力,就轻而易举地将他拘进了怀里。冷冽的白蔷薇药香肆无忌惮地包覆过来。楚夭寻半低着头,晶莹的液体从尖俏的下巴滴落。不然的话,又会、被恶魔抓住。作者有话要说:评论区抽20个宝发红包,祝大家圣诞快乐吖,我最喜欢圣诞节啦!后面那章是圣诞特别篇,之前就写好的,特意在圣诞这天发,读起来比较有氛围(搓手)里面补充交代了一下小明的身世过往,还有小时候和夭夭在一起的事,不算主线,没看也不影响阅读正文~第34章 圣诞特别篇圣诞节, 神明降生的的日子,充满祝福的日子,但对他而言不是。他对圣诞节, 从来都没有什么好的记忆。生他的女人是个疯子, 昔日属于有名的交际花的美丽容貌已从她身上凋谢殆尽, 剩下的唯有枯瘦嶙峋的残枝,而他是附生在残枝上一茎漆黑的剧毒荆棘。女人一直觉得, 如果没有生下他, 自己会过得更好。尽管他们的生活永远是风刀霜剑的寒冬,但女人时常沉溺在往昔温暖旖旎的春日之梦中。梦里, 她依然年轻, 依然娇媚,男人们为她奉上珍珠宝石,还有说不尽的甜言蜜语。梦醒, 她看见现实, 逼仄肮脏的出租房, 油烟熏得发黑的墙壁, 还有用来做廉价皮肉生意的沾满脏污的双人床。。每当这时,她就会尖叫起来, 用最刻毒的语言咒骂他, 咒骂命运的不公, 撕扯着头发痛哭流涕, 后悔自己不该听信男人的鬼话。男人年轻时是名动香山澳的美男子, 一生风流爱漂亮。他喜爱美人,舞会上与她相逢, 夸赞她是自己平生所遇的最美。男人虽已她便将一份真心听成了十分, 相信男人会娶她进门。她确实天生丽质, 面孔比玫瑰花鲜艳,皮肤比雪还白嫩,身段又像盈盈春水,伸手去掬捧都会流走。她那么美,就不该是吃苦受穷的命,就该住进漂亮的大宅子里,做富太太享福。可是,直到把他生下来,她都没等来男人。男人也不是骗他,只是单纯忘记了她。一晌欢好,露水情缘,等天光破晓,便蒸发得什么都不剩了。永远有新的美人对男人投怀送抱,而她从此跌落地狱,再不得出。病痛、贫穷、悔恨、希冀……女人被折磨得快死了,她的灵魂宛如一支风中摇晃的蜡烛,随时熄灭。她开始寻求自我救赎的方式,她信了教。现实中得不到回答的困惑,在宗教中都找到了解释。她之所以会深陷地狱,是因为听信了恶魔的谗言,被恶魔引诱至堕落。她放纵情.欲,与恶魔交.欢,犯下不可饶恕之罪,又诞下恶魔的孩子,罪孽更深。若要解脱,唯有赎罪。首先,便是要驱逐寄宿在她儿子身上的恶魔。这是个出生在13号还恰好是星期五的孩子,长着一双深渊般的黑瞳,苍白得像坟地里的月亮,冰冷得像灵柩里的尸体。她信了,深信不疑,哪怕自己断了药,也要想方设法弄来钱,去高价买来那些所谓的圣物。她用圣水泼他,用神鞭抽打他,把他关进忏悔室,想用断水断粮的方式,逼出他身上的恶魔。圣诞节,在这幸福祥和的日子里,她拿起十字架,要剜下他的眼睛。然而,很可惜,恶魔不是那么容易杀死的。甚至,在她驱魔的时候,他都不屑发出一个求饶的音节,比寒冬时节落尽树叶的枯林更沉默。末了,她决定献出自身,赎清罪业,只有这样,才能从地狱中解放,升入天国。她淋了汽油,扔了火柴,葬身火海,而他活了下来。从此,他成了一条流浪的野狗。他辗转漂泊了很多地方,哪儿都不想停留,直到来到了一座白墙青瓦的小镇,遇见了那对心地善良的母子,才第一次有了容身之处。*又是一年圣诞。男孩期待这天期待了许久,妈妈许诺过他,要带他去吃大餐,买巧克力和玩具。但很不巧,女人病了,高烧来势汹汹,好不容易才退下去一点,这会儿正捂在被子里发汗。他看见男孩露出失望的表情,但没吵没闹,反而说自己留下来陪妈妈也是一样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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